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的法理分析

2018-12-04 10:47| 发布者: | 查看: |

  (一)对相关法律依据的分析 
  目前,我国涉及夫妻共同債务推定的相关法律主要是《离婚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我们应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进行详细地分析。在我国一般的离婚案件中,时常出现夫妻一方为了逃避相应的债务而进行离婚,离婚又称为假意离婚[10]。为了有效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此发生我国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明确了推定的规则,该规则可以起到有效的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同时,我国许多法学者也十分赞同该司法解释,不仅能够大大降低自由市场中商品交易的成本,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起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目的,也能防止社会矛盾的产生,从而有效的维护自由市场的秩序,也体现出了自由贸易精神③。从另一个角度看,该司法解释尽管存在许多优点,但也有不少缺点④。 
  (二)婚姻法逻辑分析 
  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我国审判制度也在逐渐得到完善,同时在离婚案件审判时使用到的推定规章却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怀疑。笔者通过对有关文献资料进行查阅后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1-13]:第一,在夫妻婚姻关系存在时期,通常对这个时期产生的所有债务均归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因此该推定规则的价值导向存在争议,对夫妻关系的存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冲击着以和谐而闻名世界的化学文明[14];第二,相应的举证责任制度存在不足之处,夫妻一方在举债时,加入另一方对该举债事实不知情,也就不能证实债权人“明知”该类债务为夫或妻的个人债务,该推定规则的使用会极大的损害对夫妻一方的利益;第三,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在时期对财产进行约定属于夫妻内部的行为,由于这是夫妻内部的约定通常使外人很难知道是否具有该约定,因此,夫妻一方极难举证债权人明知该该约定的存在。由此可见,离婚案件使用的推定规则是不恰当的,经不起人们的推敲,该规则的使用势必会对夫妻一方的利益产生损害,从而使法律里公平与正义越来越远⑤。 
  目前我国并未构建起完善的夫妻债务法律体系,仅有对财产分割方面的一些规定,这些规定没有形成完整体系,很难运用于实际中[5]。 
  (一)完善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制度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已取得了不错的成就。在自由市场中交易的商品种类也在不断的增多、丰富,同时,在离婚案件中,无论是债权还是债务关系均具有复杂性。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工作同样具有复杂性,共同债务的认定工作正逐渐趋于发展化、多样化[15]。但是,目前我国并未构建起完善的夫妻债务法律体系,因此建立这方面的制度显得较为迫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证据法》(以下简称《民事证据法》)中有关规定,书证证明力大于其他证据,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同上更倾向于书证达到减少依赖证人的目的,同时对其他证据重视程度较小。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的司裁决时,法官不应该仅凭书证进行裁决,同时还应考虑到各种影响案件的审判的因素。片面的强调书证的重要性而忽视其他对案件裁决有很大影响的证据[16]。在实际中,特别是举证环节,尽管债权人了解夫妻对相关财产进行过约定,但通常很难证明,应该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制度进行必要的完善,从而不断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二)建立夫妻债务认可制 
  通过对《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分析可知,共同财产的约定属于双方内部约定,外人对该内部约定不易了解,除非曾明确告诉过债权人。我国为了保护自由市场中商品的安全交易,同时也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将举证的责任交给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产生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应通过双方的签字确认才能生效,通过签字确认的行为不仅可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能使婚姻关系得到维持。从另一方面看,这样的行为显然会增加商品交易时的成本,但这对于债权人规避风险却尤为重要[17],从而不仅能够保证自由市场中商品交易时的安全,又能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⑦。 
  (三)明确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 
  分居是婚姻关系中一种不正常的形态度,指夫妻双方虽然维持着婚姻关系,但由于感情出现问题,甚至感情已经破裂,夫妻双方已经不居住在一起,同时在生活、学习和工作等活动也并不一起进行,而是各自进行。目前,我国夫妻分居现象时常出现,我国同时也制定出来一些专门的法律来调整夫妻在感情出现问题后分居期间的关系。国家之所以要对这方面进行调整,就是因为夫妻双方在分居后,双方对各自的情况了解不够,会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事件,所以国家对分居期间的债务进行了必要的规定[18]。 
  目前,我国并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夫妻债务制度,仅有对财产分割方面的一些规定,同时这些规定由于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因此很难运用于实际的离婚案件中。然而当前的法律条款和司法解释也不能处理夫妻债务认定的问题,不仅影响案件的裁决同时也影响到司法的公正。所以,急需我们去建立一套完善的夫妻债务制度。为此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为我国解决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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